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知
http://www.xjzlyy.com 2011-11-14 13:00:00 浏览了 次
新医大科函字2011[[[[26]号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新医大【2009】7号文件《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在开始申报2011年的新疆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称校社科基金),希望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南的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校社科基金项目设置“一般项目”一类,共资助10项,每项资助0.5—1万元。
二、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是我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对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请的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2.已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校级以上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本项目;
3.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可以原题申报,也可以在既定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
4.完成时限为两年;
5.申报材料请在医院网站下载或至科研科拷贝,《申请书》一式三份请于2011年11月25日前提交至科研科,由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附件:新疆医科大学201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课题指南及申报书
联 系 人:朱琳 朱俊宇
联系电话:7968130
科研科
201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