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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1〕34号)《新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1〕35号)《新疆医科大学关于用好援疆人才培养师资博士项目的管理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招生选拔机制,吸引和选拔适应新时代创新型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质量,结合第三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要求,现制定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公开。

、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统筹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考核对象

根据《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新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1〕34号)《新疆医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新医大校办发〔2021〕35号)的要求及选拔程序,报考第三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学科组审查、学院复审,推荐进入面试阶段,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5月25日

)考核地点:第三临床医学院

)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要求

1.考核项目

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核从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考查三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查,考核总时间应不超过30分钟。

2.考核流程

(1)考生身份识别

(2)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考查考生的英语表达和应用能力,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

(3)专业基础考查

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考生随机抽取题目作答,并回答评委老师的提问。

(4)科研综合能力考查

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从事博士阶段科研工作的发展潜力等,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Ⅰ.申请者PPT汇报(8-10分钟);

Ⅱ.考核小组提问。

(5)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赋分。

五、拟录取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专业基础考查×2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60%。

(一)报考同一导师同一专业同一学位类型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予以录取。

(二)调剂录取原则

1.已参加过专家组考核,考核成绩大于60分,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调剂录取优先在同一个二级学科内进行。

3.调剂环节是否需要再次复试考核,由调剂录取导师确定。

(三)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进行公示。

、监督保障

(一)学院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博士生招生选拔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学院及个人,一经发现,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学院纪检监察室及毕业后教育管理科受理招生过程中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纪检监察办公室:0991-7968097;

毕业后教育管理科:0991-7968169。

 

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毕业后教育管理科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