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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6-09-02 18:37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要求,进一步明晰推免工作定位,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推免名额分配,规范推免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现将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一)组成

主 任:党委书记、院长

副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纪检工作领导

委 员: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

材料审核专家组: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5人

学院纪检小组:纪检监察室科长、干事

(二)职责

1.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学院推荐工作(含制定学术成果的审核鉴定程序),处理学院遴选推荐工作中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学术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科研竞赛获奖、参与科研项目等)的审核鉴定。

3.学院纪检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推免工作各环节的工作,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做好申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维护推荐工作的良好秩序。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分配至学院名额为: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普通推免6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普通推免9名,研究生支教团学院推荐面试名额2名,详见附件1。

三、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以及校园和谐稳定。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及学术不端行为,执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三)面向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学生)。

(四)申请时,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坚决杜绝通过“刷成绩”“刷绩点”提升成绩排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课程,不含大学英语、体育、公共任意选修课程;且具备本科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的条件。

(五)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六)英语水平达到CET-4级≥426分。

(七)“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以上1-6项推荐遴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团委的相关要求。

四、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申请

9月2日前将《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下发至各推免班级。

(二)学术成果的审核程序

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程序如下:

1.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2.审核鉴定要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详见附件2。

3.专家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4.专家组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

(三)实施遴选推荐

1.9月3日前,各班级提交申请推免学生的材料。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填写《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2.学院严格审核符合推荐要求和条件的学生成绩及材料,根据本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综合成绩排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记载的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为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占8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以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准,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占20%。根据材料审核专家组的审核结果,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加分。)两部分组成。《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测算流程》(见附件4)。

3.9月4日前学院对各班级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会议,完成对学术成果的审核认定工作后,根据本院推免生名额,依据最终成绩排名顺序提出本学院推荐名单。

4.进入推荐名单的学生若放弃推免资格,排名顺延。放弃推免资格学生须填写《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附件5),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存档备查。

(四)拟推荐名单公示

9月4日,学院汇总拟推荐学生名单,召开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会议,审核结果无误后,公示不少于3日,确保全体学生知晓。

(五)材料提交

9月5日前,各班级报送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最终由本科教育管理科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内容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3)经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命名);

(4)CET成绩单;

(5)《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6)一式两份;

(6)《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7,一个班级汇总至一张表内)。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学院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与程序要求,依规完成遴选、审核、公示、报送等工作。

(二)学院涉及公示的内容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在遴选推荐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指导教师在学生科研诚信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主动抵制和防范推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四)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原则,学校(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我校(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及学校进行书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应主动向学院及学校进行书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须主动向学院进行书面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对于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新疆教育考试院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申诉与监督

申请推免的学生,对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推免工作应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监督推免全过程,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推免工作期间,我院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本科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991-7819442

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7968045

纪检监督电话:0991-7968097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奖项鉴定要求

3.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新疆医科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测算流程

5.放弃推免资格承诺书

6.新疆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7.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6年9月2日